周浦镇

名称

周浦镇

拼音

Zhōupǔ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上海市

所在区县

浦东新区

名称含义

“周浦”系原乡村名称周浦村。周浦在历史上又名杜浦、澧溪、七家村,也曾倡议改名储里或华谷里。“周浦”的地名,最早见于南宋绍熙四年(1193)成书的《云间志》中,称“永定禅院在周浦村”。故名周浦镇。

名称起源

以原乡村名称得名。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命名。

名称历史

周浦之名最早见于南宋绍熙四年(1193)成书的《云间志》中,当时为村。明弘治年间(1488年~1505)成书的《上海志》县图上标有“周浦镇”。境域原为东海的一部分,南北朝至唐初自西而东先后成陆。最初隶属于昆山县。后梁贞明元年(915)始,隶属于华亭县。宋绍兴二年(1132),周浦即为关隘要地,设置巡检司。元祥兴年间,隶属于上海。清雍正四年(1726),隶属于南汇县。1912年至1914年周浦曾设为市。1951年11月,南汇县重新调整行政区划,周浦市建置撤销,城镇部分建立周浦镇,农村部分建立沈庄区。沈庄区境城与周浦市时乡村部分相比,减少苏民乡和中河乡,增加渔潭乡、中心乡、横西乡、怡园乡、沿北乡和沿南乡。在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周浦镇的境域曾几次划出部分区域归沈庄区和周浦人民公社。至1958年,周浦镇镇区面积缩减至1.26平方千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周浦镇的境域面积随着经济的发展又逐步扩展,至1989年底,周浦镇的境域面积达2.46平方千米。随着城镇建设的需要,周浦乡吴桥村1组,周东村4组、5组,里仁村2组撤组,划归周浦镇。1995年6月撤销原周浦镇、周浦乡建制,建立新的周浦镇,周浦镇辖区总面积22.35平方千米。2002年周浦镇与瓦屑镇撤二建一,成立新的周浦镇。2009年撤销南汇区,周浦镇隶属浦东新区。地名沿用至今。

周浦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