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乡镇

名称

鹿乡镇

拼音

Lùxiā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吉林省

所在城市

长春市

所在区县

双阳区

名称含义

因养殖梅花鹿较早,寓意梅花鹿之乡,故而得名。

名称起源

因养鹿发达,整个镇以养鹿为主,并且享誉中外,因而命名为鹿乡镇。

名称历史

1910年名为第四警区,1931年更名为双阳县刘家区;1933年更名为双阳县刘家店保公所,1942年属通阳县;1945年属双阳县,1949年更名为双阳县刘家区;1956年更名为双阳县刘家乡;1958年更名为双阳县刘家公社;1977年更名为双阳县鹿乡公社;1983年10月更名为双阳县鹿乡乡;1984年11月更名为双阳县鹿乡镇;1995年根据国函[1995]65号文件属长春市双阳区,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鹿乡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