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

名称

金城江区

拼音

Jīnchéngjiāng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河池市

所在区县

金城江区

所在街道

金城江区本级

名称含义

因原金城街(今老街社区)而得名。传宋代有金、陈两大商贾来驻地经商,后以金陈命名驻地。因“陈”与“城”近音,得名“金城”。金城依山傍水,古时,水陆商运频繁,南丹、河池、思恩(今环江县)诸县地下矿产开掘,悉经此地远销外埠。随着商务日益发达,其地形成圩集,即称“金城街”(今老街社区)。又因驻地处于江边,故名“金城江”。

名称起源

2002年,改县级河池市为金城江区。

名称历史

宋初置河池县,先属宜州,后属羁縻金城州、羁縻智州。大观元年(1107),改称怀德县。同年,在境内增设庭州。大观二年(1108),境内增设安远寨。大观四年(1110),复称河池县,撤销庭州,属庆远府。元至元十三年(1276),属庆远路安抚司。至元十六年(1279),属庆远路总管府。大德元年(1297),属庆远南丹溪峒等处军民安抚司。明天顺六年(1462),改庭州,州治屏风山麓,后复改河池县,属庆远府。弘治十七年(1504),改河池州,州治河池街。清袭明制。1912年,复改河池县。1949年,属庆远专区。1950年,属宜山专区。1953年,宜山县东江、白土、百旺等乡和环江县齐美、龙友等乡划入,合设东江区;同年南丹县枫木乡划入北香区。1956年,属宜山地区。1958年1月,属宜山专区;7月,属柳州专区。1965年,属河池专区。1971年,属河池地区。1983年,设立河池市(县级)。2002年,改金城江区,属地级河池市。

金城江区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