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

名称

平乐县

拼音

Pínglè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桂林市

所在区县

平乐县

所在街道

平乐县本级

名称含义

因地理特征及河得名。平乐县,因漓水(漓江)和乐水(恭城河)相汇,形成“昭岗潭”,潭深水流平缓,取“平”及“乐”字而得名。“

名称起源

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分富川、荔浦2县地置平乐县。

名称历史

秦属桂林郡地,汉属苍梧郡富川、荔浦2县地。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分富川、荔浦2县地置平乐县,治今平乐镇南洲村糖榨,属始安郡。因当地漓江水平缓注入乐江(今桂江)而得名。晋因之。南朝宋泰始初(465),属始建国,齐复属始安郡。唐武德四年(621),分为平乐、沙亭2县,属乐州,平乐为乐州州治。武德八年(625),州治、县治俱迁今平乐街(县城)。贞观七年(633),沙亭县废。八年(634),平乐县属昭州。证圣元年(695),分平乐县置永平县。天宝元年(742),平乐、永平2县属平乐郡。乾元元年(758),2县属昭州。五代时,2县先属楚,后入南汉,为后周辖地。宋开宝五年(971),撤永平县入平乐县。大中祥符元年(1008),移治县城东。元大德五年(1301),属平乐府。明洪武十八年(1385),撤龙平县入平乐县。清沿袭。1912年,废平乐县,入平乐府。1913年,废府复置平乐县,属漓江道。1914年,属桂林道。1927年,属广西省。1930年,属平乐民团区。1932年,属桂林民团区。1933年,复属平乐民团区。1934年,属平乐行政监督区。1940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1942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949年7月,属第十四行政督察区。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乐县属平乐专区。1951年,为平乐专区治所,同时平乐县治迁二塘镇。1958年,平乐专区撤销,平乐县改属桂林专区,县治回迁平乐镇。1971年,属桂林地区。1998年,属桂林市。

平乐县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