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

名称

碑林区

拼音

Bēilín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陕西省

所在城市

西安市

所在区县

碑林区

名称含义

因辖区内有中外驰名的艺术瑰宝“碑林博物馆”而得名。碑林博物馆收藏、研究碑石墓志及其他古代石刻艺术品。碑林不仅是中国古代文化典籍石刻的集中点之一,也是历代名家书法艺术荟萃之地。西安碑林已成为世界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窗口。

名称起源

以其辖区内碑林博物馆而得名。

名称历史

秦代,这里是咸阳县南部,两汉魏晋和北朝前期属长安县,北周为万年县地。隋开皇三年(583),迁都大兴城,在境内的李家村东(当时的宣扬坊)设立大兴县,唐武德元年(618),改名万年县。乾封元年(666),增设明堂县(县治在今建设路323医院西),长安二年(702),撤销。天宝七年(748)八月,将万年县改名咸宁县,至德三年(758),复名万年,宋宣和七年(1125),又改名樊川县,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再改名咸宁县,民国元年(1912),撤销县制,辖地并入长安县,民国17年(1928),以长安县城区及4关设立西安市,在境内设置第1第2第7三个区。1944年,又分长安县地增设第9区。1954年,将第1区改名碑林区,并将第2、第7、第9三个区撤销,1960年,撤销碑林区,辖地并入雁塔区。1962年,复设碑林区,1966年11月,改名向阳区,1972年4月,恢复原名。

碑林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