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

名称

南丹县

拼音

Nándān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河池市

所在区县

南丹县

所在街道

南丹县本级

名称含义

该地古时盛产朱砂(即丹砂)并向朝廷进贡,故以“丹”为名,又因地处南方,故名“南丹”。

名称起源

因物产和地理位置而得名。

名称历史

秦属象郡。汉属牂牁郡毋敛县。三国及晋属牂牁郡。南朝先后属宁州及南宁州。隋属牂牁郡。唐于今县境置福、鸾、延等羁縻州,属黔州。其中,福羁縻州治今南丹县西罗富,鸾羁縻州治今南丹县西北,延羁縻州治今南丹县西北巴平、六寨间。五代年间,福、鸾、延等羁縻州均废。宋开宝七年(974年),置南丹羁縻州于今县城。宋大观元年(1107年),改观州。宋大观四年(1110年),复称南丹州。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改南丹安抚司。明初改称南丹土州,属庆远府。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改称南丹卫,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称南丹军民指挥使司后复改称南丹卫。明永乐二年(1404年),复称南丹土州。1917年,南丹土州改流置南丹县。1935年,划牙林、甲板、六排、桥头4乡归天峨县管辖。1953年划月里、上稿、巴峨、化良、纳唐、云榜6乡归天峨县管辖;划枫木乡归河池县北香区管辖。1955年,天峨县月里区划入。1956年,南丹县属宜州地区管辖,1958年先后改属宜州专区、柳州专区管辖。1965年5月,属河池专区管辖。1971年,属河池地区管辖。2002年,属河池市管辖。

南丹县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