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

名称

和平区

拼音

Hépíng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天津市

所在区县

和平区

名称含义

寓意“津门人民热爱和平”。

名称起源

1956年,改称和平区。因境内“和平路”之专名而命名。

名称历史

明代为静海县地。清雍正九年(1731),属天津县,咸丰十年(1860),部分沦为英、法租界地。1919年,收回。1941年,被日本侵占,先后改称极管区和兴亚一、二、三区。1945年,国民政府接管,为天津市一区、十区及六七区的一部分。1952年,合并为市一区和五区。1956年,分别改称和平区和新华区。1958年,新华区全部及城厢区、河北区一部分并入后统称和平区。1960年,将原城厢区、河北区并入部分划出,形成现今辖区范围,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