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

名称

涟源市

拼音

Liányuán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南省

所在城市

娄底市

所在区县

涟源市

名称含义

因地处涟水河源头,故名。

名称起源

1952年8月,因湖南蓝田县与陕西蓝田县重名,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湖南蓝田县为涟源县。1987年6月1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涟源县,设立涟源市。

名称历史

春秋战国时期境内属楚。秦朝隶属长沙郡。西汉分属长沙国连道、益阳、昭陵三县。东汉分属连道、湘乡、益阳、昭陵县。西晋昭陵改为邵陵。南北朝连道县并入湘乡县,又分属湘乡、益阳、邵陵三县。隋朝时属益阳、衡山、邵阳三县。唐朝属湘乡、益阳、邵阳3县。宋代属湘乡、安化、新化、邵阳4县,隶属潭州长沙郡和邵州邵阳郡。元朝属湘乡州、安化、新化、邵阳4县。明朝、清朝、民国时期属安化、新化、湘乡、邵阳4县。1949年8月,湖南设10个专区,境内分属益阳、邵阳专区。1951年8月,将安化县第三区、第四区大部分及蓝田市区和第一区一部分,湘乡县第九区、第十区,和邵阳县第十六区大部分合并,新建蓝田县,属益阳专区。1952年8月,蓝田县更名涟源县;11月益阳专区撤销,境内改属邵阳专区。1958年8月,新化县部分区域划归涟源县。1960年2月,划出娄底区大部分地域,设立娄底市。1962年10月,娄底市撤销,并入涟源县,复设娄底区。1977年9月,设立涟源地区,涟源县属涟源地区。1980年9月,复设娄底市。1982年12月,涟源地区更名娄底地区。1987年6月,涟源县改市(县级)。1999年1月,娄底地区改地级娄底市,涟源市由娄底市代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