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名称

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拼音

Húběi Mùlínzǐ Guójiājí Zìrán Bǎohùqū

类别

自然保护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所在区县

鹤峰县

地名含义

“湖北省”指所在行政区域;“木林子”为山峰名。

名称起源

以所在行政区域、地理位置、保护级别综合命名。

名称历史

1976年,经恩施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木林子国营采育场;1983年4月,恩施地区行政公署以恩地行文〔1983〕8号文批准建立面积为2133公顷的木林子县级自然保护区。同年4月16日,鹤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鹤政文〔1983〕15号文批准成立木林子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核定5人编制;1988年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1988〕23号文批准设立湖北木林子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属湖北省第一批省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是湖北省重要的物种基因库和科研场所;2007年10月,中共鹤峰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县林业局关于申报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相关问题。自此,申报工作正式启动;2012年1月 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河北省青崖寨等28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国办发〔2012〕7号)下发,木林子省级自然保护区正式晋升为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5年5月27日,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批复》(鄂编文〔2015〕8号)下发,同意设立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县级),为恩施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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