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名称

山西省

拼音

Shānxī Shěng

类别

省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西省

名称含义

“山”指太行山,“山西”即指太行山以西地区,“山西省”是指太行山以西的省级行政区划。山西作为太行山以西地区的称谓,始见于北朝,偶见于隋唐。辽设西京。因在大兴安岭、大马群山、太行山一线以西,与东部四京相隔,遂有“山西”之称。金承袭辽朝故实,五京依旧,但改“道”为“路”。金得北宋之地,将河东路分析为二,河东北路治太原府,河东南路治平阳府,元代设河东山西道宣慰使司,治大同,辖全晋,“山西”始为政区名称。

名称起源

明洪武二年(1369),置山西行中书省。以地处太行山以西而得名。

名称历史

相传“尧都平阳”“舜都蒲坂”“禹都安邑”均在省内。商代有唐、缶、虞、黎、箕、亘等方国。西周有晋、黎、潞、徐、贾、霍、杨、赵、郇、耿、虞、魏等诸侯国。春秋为晋国地。战国为韩、赵、魏三国地。秦置太原、河东、上党维门、代五郡。西汉为河东、雁门、太原、西河、上党、代六郡。东汉末年河东郡属司隶校尉部,太原、西河、上党、雁门、定襄五郡属并州,代郡属幽州。山西北部为羌胡占领。三国属魏司州,领平阳、河东二郡,并州领雁门、新兴、太原、西河、乐平、上党六郡。西晋末年历属汉、后赵、前燕、代、前秦等国。北魏置泰、恒、肆、并、汾、建、晋、东雍、南汾等州。北周置勋、邵、晋、虞等州。北齐置恒、朔、显、肆、并、晋、建、汾、蔚、东雍、南汾、西汾、北朔、南朔、北蔚、北灵等州。隋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有马邑、楼烦、雁门、离石、文城、龙泉、太原、西河、上党、长平、临汾、绛、河东等郡。唐属河东道,领太原、河中二府及云、朔、代、蔚、岚、辽、宪、石、忻、沁、汾、隰、慈、晋、绛、潞、泽等州。北宋属河东路,领太原、隆德、平阳三府和代、忻、汾、辽、泽、绛、慈、隰、石、岚、宪等州,庆祚、威胜、平定、宁化、岢岚、火山、保德等军;永兴军路领河中府和解州。北部属辽西京道的大同府和应、朔、蔚等州。元属中书省,领大同、冀宁、晋宁三路。元建都大都(今北京市),称太行山以西为山西,设河东山西道宣慰司,属中书省,是山西作为政区名称的开始。明洪武二年(1369),置山西行中书省,治太原府,“山西省”名始此。洪武九年(1376),改山西行中书省为山西等处承宣布正使司。至万历时期,山西省领五府三州,即太原、平阳、大同、潞安、汾州五府与泽、沁、遼三州。清为山西省,清初领太原、平阳、潞安、汾州四府及沁、辽、泽三直隶州。至宣统三年(1911)领府九、直隶厅十二、直隶州十、散州六、县八十五。1912年,废府州制,省辖105县。1914年,辖雁门、冀宁、河东三道。1927年,废道制。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全省划分为7行政区。八路军先后依托太行、吕梁建立晋察冀、晋绥、晋冀鲁豫三大敌后抗日根据地。抗战胜利后,全省辖1市、14个行政督察区、105县。1949年9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太原成立,辖太原1地级市和忻县、兴县、榆次、汾阳、长治、临汾、运城7专区。1952年11月,撤销察哈尔省,将大同市和雁北专区所辖的13个县划归山西省后成今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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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