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名称

广州市

拼音

Guǎngzhōu Shì

类别

地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区县

广州市

名称含义

广州,又称五羊城、羊城、穗城,简称穗。传说周朝时,有位身穿五色彩衣的仙人,骑着五只口衔稻穗的仙羊,驾五彩祥云降临此地,向居民赠送稻穗,祝此地永无饥荒,随后腾空而去,五羊化成石头,从此,广州成为岭南的富庶之地。

名称起源

三国时期,东吴占有岭南地区,设交州进行管辖。黄武五年(226),为加强对岭南的统治,吴国孙权将交州一分为二,西部仍称交州,东部为广州。广州由此得名。

名称历史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统一岭南,设置桂林、象、南海3郡,南海郡辖番禺等4县,郡治设在番禺(今广州地区)。汉初,赵佗建南越国,番禺为国都。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复置南海郡。东汉,南海郡属交州,下辖7县,增设增城县,今广州地区属广州南海郡番禺县、增城县。建安二十二年(217,一说建安十六),交州州治从广信移至番禺,为州、郡、县同治。三国吴黄武五年(226),分交州东部南海、苍梧、郁林、高凉4郡设广州。不久废广州,恢复原交州建制。永安七年(264,一说永安六)再分设广州。两晋南北朝大体沿袭前朝建制。隋开皇九年(589),废南海郡,置广州总管府。十年(590),撤番禺县改设南海县。仁寿元年(601),改称番州。大业三年(607),复称南海郡。唐武德四年(621),复置广州。贞观元年(627),分天下为10道,广州属岭南道并为道治。武则天长安三年(703),由南海县分置番禺县。天宝元年(742),广州改为南海郡。乾元元年(758),复称广州。咸通三年(862),岭南分东、西2道,广州属岭东道。五代,广州为南汉国都,改称兴王府,南海县撤改为常康、咸宁2县。宋开宝四年(971),平南汉,复称广州,属岭南道。至道三年(997),改道为路,广州属广南东路,为路治。元代,设广州路,属江西省广东道。明洪武初年,广州路改为广州府,属广东等处行中书省(简称广东省)。清代基本沿袭明制。民国初年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废广州府,广州地区属粤海道,广州为省、道、县治所。1920年底,撤道,实行省、县两级制。鉴于广州城分属番禺、南海,不便管理。1921年2月,成立广州市政厅,标志着广州正式建市,市政厅设于南关长堤。1925年7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实行省、行政区、县和市三级制,广州地区属广东省广州行政区,广州市政厅改称广州市政府。1930年1月,改称广州特别市,直隶中央;8月,改为广州市,隶属广东省。1947年6月,又改为国民政府行政院院辖市。新中国成立后,广州为中央人民政府直辖市。1954年6月后,改为地级市,归广东省管辖。1984年10月,为国家计划单列市。1993年,取消单列。1994年2月,定为副省级城市,沿用至今。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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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