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镇

名称

泽普镇

拼音

Zépǔ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在城市

喀什地区

所在区县

泽普县

名称含义

泽普、泽勒普善的简称,泽勒普善意为“散布金子的”、“含金的”或“黄金之河”。

名称起源

泽普是境内泽勒普善(泽拉普善)河名的简称,泽勒普善河即叶尔羌河上游的古时称呼,由此得名。

名称历史

1964年建镇,(因泽普县而得名泽普镇)成立泽普镇人民委员会,1970年撤销镇,1981年重新建镇,经过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镇人民政府,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