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镇

名称

新农村镇

拼音

Xīnnóngcūn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辽宁省

所在城市

沈阳市

所在区县

新民市

名称含义

意为建设新型农村。

名称起源

清代顺治元年(1644),有一放马人住在此地,取名马房。1648年有居民在此地盖瓦房,后改名瓦房。因与新民辽滨先街道瓦房村同名,为区分此村改名为新农村。

名称历史

嘉庆十年属新民厅,清光绪十八年属新民府,清光绪三十二年属新民府巡警总局第三分局,清宣统二年属新民府第六警区,1923年属新民第七区,东北沦陷时期属大格外屯警察署,国民党统治时期属黄家岭乡,解放初属第七区,1949年因与新民县南瓦房同名,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将瓦房改为新农村。1948年冬季建政,归八区管辖,包括:瓦房、靠山屯、下坎子、马圈子、高荒地六个行政村。1955年春季,新农村地区成立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5年3月间,由各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新农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叫管理区)。1958年10月1日,由高级社成立了人民公社。新农村地区归公主屯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4月间,公社体制调整后,新农村地区由公主屯地区划出,成立新农村人民公社,所辖8个生产大队,有:新农村、靠山屯村、下坎子村、孙家屯村、照星台村、高荒地村、黄家岭村、马圈子村。1984年4月26日,成立新民县新农村乡人民政府。1996年新民市标准地名认定新农村乡所辖8个行政村、18个自然屯。2017年3月撤乡设镇,所辖村不变,沿用至今。

新农村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