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里镇

名称

泊里镇

拼音

Pōlǐ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青岛市

所在区县

黄岛区

名称含义

据清道光抄本《程氏谱书》载 ,明初程氏六公由安徽徽州迁此立村。因地势低洼 ,有水泊 ,故称程家泊。相传 ,程氏先祖立村后 ,见每逢尧头集市 ,赶集者络绎不绝 ,尧头因集繁荣 ,心中艳羡 ,遂在村 头烧茶水无偿给赶集者解渴。天长日久 ,赶集者为图饮茶方便在程家泊设集市 ,村名也改称程家集。 程氏借集市之利富甲一方。清乾隆版《诸城县志·总纪》载:(明)“壬寅 ,(万历)三十年(1602)……改建南龙湾巡检司於程家集”。《诸城县志·疆域考第二》载 ,《前志》(明代版)称 程家泊。《后志》(清代版)称泊里。清道光版《诸城县续志·疆域考》称泊里集。《海曲许氏支谱》载:“清乾隆年间 ,许氏十世二支四公许有良由日照许家园迁此 ,娶程氏为妻。”相传 ,程氏将 村宅送给许氏一半 ,故又称许半街。后杂姓增多 ,改称泊子街 ,泊子镇、泊儿街、泊里。清道光年间 聂家庄增生丁南溪著《九仙山人诗略》中有“泊子镇友人招饮晚归道中作”诗。清中期设集 ,又称泊里集、泊儿集。泊里及其周围地区的方言习惯将部分地名用字加儿化音 ,泊儿即泊里的方言口语。 1946年规范为泊里。因镇驻地泊里得名泊里镇。

名称起源

以辖内村庄名称得名。(泊里,亦称泊子、泊儿,曽称程家泊、程家集、泊里集、泊儿集、泊子街、泊子镇、泊儿街。据清道光抄本《程氏谱书》载,明初程氏六公由安徽徽州迁此立村。因地势低洼,有水泊,故称程家泊。《诸城县志·疆域考第二》载,《前志》(明代版)称程家泊。《后志》(清代版)称泊里。1946年规范为泊里。)

名称历史

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时期,镇域属东夷族少昊部落后裔领地。夏属莱夷之域。商属姑幕国。西周和春秋初期属莒国。春秋中期至战国时期属齐国,一度属越国、楚国势力范围。秦属琅琊郡琅琊县。汉属琅琊国、琅琊郡。王莽天凤年间属填夷郡,更始元年复属琅琊郡。东汉属琅琊国琅琊县。晋属青州城阳郡诸县、东武县。南朝刘宋属徐州东莞郡诸县和青州平昌郡琅琊县。北朝属胶州高密郡诸县、东武县。隋先后属青州(后改为密州)诸县、东武县,青州丰泉县,高密郡琅琊县。唐属高密郡诸城县。宋属密州诸城县。1189年设信阳镇、草桥镇,属诸城县。元属密州诸城县。明清属青州诸城县。1913年属山东省胶东道诸城县。1925 年属山东省莱胶道诸城县。1929年属山东省诸城县第五区泊里镇、泊里乡、常河乡、贡口乡、环海乡。抗战初期属国民政府山东省第十七督察区诸城县和日伪山东省鲁东道、沂州道诸城县双重管辖。1944年属中共在诸城县第五区建立的藏马县旺山区。1945 年先后属中共设立的诸胶县、藏马县泊里区。1949年属胶州专署藏马县第三区。1955 年复称“泊里区”。1956 年藏南区并入泊里区,藏马县并入胶南县,改属昌潍专区,改称“胶南县泊里区。1958年3月撤区改乡,泊里区分设泊里、横河、小场 3个乡,贡口区改设贡口乡;同年 9月撤乡,4乡合并改设卫星人民公社;同年 11 月胶南县改属青岛市。1959 年卫星人民公社改称“泊里人民公社”,辖 141 个村、130 个生产大队。1961年析出原横河乡所辖55 个村及小塔山村,建立藏南人民公社;胶南县复属昌潍专区。1962 年再析出原小场乡所辖 28 个村,建立小场人民公社。泊里人民公社时辖 58个村、61个生产大队。1979年胶南县复属青岛市。1980年地名普查时,因县内重名,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家村更名为“周村”,小河西更名为“河西村”,大庄更名为“董大庄”,崔家庄更名为“崔家”,辛庄更名为“董辛庄”,代家庄更名为“代家村”,丰台更名为“丰台村”。1984 年撤销人民公社,改设胶南县泊里镇,同时将藏南人民公社的7个村划入,辖 68 个行政村、62 个自然村。1990年改称“胶南市泊里镇”。2012年改称“黄岛区泊里镇”。2014年属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