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

名称

广宁县

拼音

Guǎngní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肇庆市

所在区县

广宁县

名称含义

广宁县地处原四会县西北三乡四都之地,山多地广,道路崎岖,古有“嵩冈巨泽,道里旷远,政令不及。两广总督都御史谈恺(直来无锡人),调动广东广西各府官吏共7万余人,于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前来讨伐。提督都御史王铭、巡安御史徐仲楫,接受肇庆知府卢璘建议,为此地长治久安之计,于是年秋析四会县永集乡之太平、永义两都,清泰乡之大圃都,重山乡之橄榄都,共三乡四都十一图立县,定名“广宁”取其“广泛安宁”之意。故名。

名称起源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四会县永集乡之太平、永义两都、清泰乡之大圃都、重山乡之橄榄都,共三乡四都十一图设立广宁县。

名称历史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四会县永集乡之太平、永义两都、清泰乡之大圃都、重山乡之橄榄都,共三乡四都十一图设立广宁县。清朝沿明朝旧制,广宁县属肇庆府。1912年,沿清朝旧制。1914年,废州府立道区,广东省划分6个道,广宁县属粤海道。1932年,道改公署,广宁县属广东省西北区绥靖委员公署(驻曲江县)。1936年,广东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7年,广东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广东省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广宁县仍属之。1949年,广宁县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2年4月属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2年5月,广宁、四会两县合并为广四县,隶属粤中行政公署。1954年7月,又恢复广宁县、四会县,仍属粤中行政公署。广宁县人民政府改名广宁县人民委员会;同年10月,各区人民政府也相应改为区公所,1956年1月,撤销粤中行政公署,设立高要专署,广宁县属之。1958年10月,广宁、四会第二次合并为广四县,隶属高要专署;同年12月,高要,佛山专署合并,成立江门专署(驻肇庆),广四县属之。1961年2月,江门专署改称肇庆专署;同年4月,广四县再度分开,称广宁县。沿用至今。

广宁县

广宁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