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头乡

名称

排头乡

拼音

Páitóu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南省

所在城市

湘潭市

所在区县

湘潭县

名称含义

“排头”带头,从头,寓意什么事情都要做好,排在前面,带头的作用。

名称起源

排头乡是1995年5月12日撤区并乡后设立的乡,排头山丘多系南北走向,一山横亘于前,人称“排头岭”,排头乡因此而得名。排头乡域自唐代始属湘潭县,至今未变。

名称历史

1949年新中国成立,废旧乡公所,乡属石潭区,区人民政府设在石潭。1950年1月,划乡建镇,乡属第七区,区机关设在石潭。1952年第七区划小(分为3个区)我乡地属十一区。1956年撤区并乡,乡辖黄荆坪乡(现在的紫山村划在碧泉乡)、严冲乡、排头乡、留田乡划在花石镇。1959年严冲乡、排头乡、黄荆乡、留田乡合并成曙光人民公社,公社办公机关设在排头扶冲--石家大屋。1961年公社建制进行调整,将曙光公社划小,分别划为留田公社(办公机关设在留田学校)、排头公社(办公机关设在石家大屋)、严冲公社(办公机关设在古楼湾)、黄荆坪公社(办公机关驻黄荆老街院内)。1966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花石区机关遭到冲击,留田、排头、严冲、黄荆坪各自成立革命委员会。1980年拨乱反正,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划乡建政,实行政社分开,留田、排头、严冲、黄荆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乡人民政府,隶属花石区。1995年5月12日,撤区并乡建镇,花石区划分为花石镇、龙口乡、排头乡。排头乡由原来留田乡、排头乡、严冲乡、黄荆坪乡合并而成。

排头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