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镇

名称

青光镇

拼音

Qīngguā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天津市

所在区县

北辰区

名称含义

因镇政府驻地而命名。

名称起源

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命名。

名称历史

明初,武清县行里社辖村制。清初沿明制,乾隆元年(1736),天津县行巡检辖村制,其中杨柳青驿兼巡检辖43村,时有境内2村。光绪三十年(1904),天津县成立东、西、南、北4乡巡警总局,时西乡第16区辖14村,有境内5村。1929年,天津县成立村政处,时境内始有乡建制。1934年,境内设6个编乡,其中青光为第47乡、韩家墅为第48乡、刘家码头为第49乡、李家房子为第51乡、铁锅店为第52乡、杨家嘴为第55乡,均隶天津县第3区,区公所设杨柳青镇。1938年,日伪政权设甲、保、联保、镇、公所、大编乡。1940年9月至1941年3月,日伪天津县当局在境内设韩家墅大(编)乡,辖7村。1948年推行保甲制,乡辖村,时境内设韩家墅乡,辖7村。解放初,境内无乡级建制。1953年7月,津北郊区在境内设韩家墅、杨家嘴、青光、铁锅店4乡。1958年4月,铁锅店乡并入青光乡,杨家嘴乡并入韩家墅乡。1958年10月,撤销乡建制,2乡改为红桥区幸福人民公社的两个生产大队。1959年1月,韩家墅和青光生产大队改为管理区,辖村为生产大队。1959年3月,幸福公社改称北仓公社。1961年5月,析北仓公社建包括青光在内的5个公社。1966年9月,青光公社更名为红星公社。1968年复称青光人民公社。1983年4月,青光公社改为乡建制。1995年11月,青光乡撤乡建镇,名称沿用至今。2012年,被评为“天津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