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市镇

名称

洪市镇

拼音

Hóngshì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南省

所在城市

衡阳市

所在区县

衡阳县

名称含义

因镇政府驻地古称“洪罗庙”得名。

名称起源

1995年5月,撤区并乡,将高碧乡、礼梓乡、洪罗庙镇合并为洪市镇。

名称历史

1950年3月,置洪市乡。1956年5月,撤区并乡,将天柱、余田、高碧、咸欣、长岭乡并入洪市乡。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撤洪市乡及水寺乡一部分建宏伟公社;1961年8月,设区分社,置洪市公社,隶属洪市区。1981年9月,析出洪市公社一小部分设立洪市镇。1984年5月,去公社复称乡。是年6月,洪市乡、洪市镇合并为洪罗庙镇。1995年5月,撤区并乡,将高碧乡、礼梓乡、洪罗庙镇合并为洪市镇。

洪市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