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

名称

永修县

拼音

Yǒngxiū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西省

所在城市

九江市

所在区县

永修县

名称含义

古称艾地,自古盛产艾草,称多艾之地;西汉更名为海昏县,海昏为西汉失势被废皇帝刘贺的封号;南宋废海昏,改建昌,取建设昌盛之意;1914年,因与四川建昌道同名,因靠近修水,取“泮临修水,永蒙其利”之意,故名。

名称起源

永修,古艾地,秦隶九江郡。汉高祖六年(前201),置海昏县。南朝宋元嘉二年(425),“废海昏,移建昌居焉”,改名建昌县。1914年,改称永修县。

名称历史

商朝时,属艾候国。春秋战国时期先后属吴、越、楚。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艾归秦,二十六年,艾属九江郡。西汉高祖六年(前201),析艾置海昏县,属豫章郡,辖今永修、武宁、奉新、靖安、安义5县地。县治今永修县吴城镇芦潭西北数华里;另有一说:海昏县于景帝三年(前154)置。东汉称海昏侯国,仍属豫章郡。永元十六年(104),析海昏置建昌县;中平二年(185),又析海昏、建昌设新吴、永修2县(非今永修)。三国时海昏属吴。晋称海昏,属豫章郡。南朝宋、齐、梁称建昌,属江州豫章郡。隋开皇九年(589),并永修、豫宁、新吴、艾4县入建昌。大业元年(605),并府复设郡,建昌属豫章郡。唐代建昌初属南昌州,不久废南昌州。属洪州豫章郡。永淳元年(682),析建昌地设新吴县。长安四年(704),析建昌地立武宁县。五代时建昌属洪州。南唐昇元期间(937-942),析建昌、奉新、武宁3县地设靖安县。宋开宝八年(975),建昌县属江南东路南康军。元元贞元年(1295),升建昌为州,属南康路。明洪武元年(1368),降州为县,属南康府。正德十三年(1518),析安义、南昌、卜邻、控鹤、依仁5乡48里设安义县,而建昌县只有12乡并市5坊,仅得86里。清代建昌属南康府。道光年间,乡和市坊统称为乡,芦潭镇更名芦镇乡。县城内4坊合称市乡,共13乡,光绪三十二年(1906),全县共辖86区。1914年,更名永修。1931年前,县政区基本沿袭清旧制。1931年7月1日,改组区公所及乡镇。1932年,属第二行政区,辖6区、29联保办事处、176保、1858甲。1935年,属第一行政区。1939年,属第十行政区。1942年,属第九行政区。1949年5月23日,属九江分区,6月18日,县城由艾城迁至涂家埠。1949年9月下旬,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永修县委成立。1969年,马口公社所属罗亭、义坪、上坂3大队划属南昌市郊区。1983年,复归九江市管辖。

永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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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