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阳春乡

拼音

Yángchūn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齐齐哈尔市

所在区县

依安县

名称含义

取阳春三月、朝气蓬勃之意。

名称起源

1983年由阳春公社改为阳春乡。

名称历史

原名宝泉镇。中华民国初年,商民日稠。因街内东南隅有一眼天然泉,大旱不间竭,称之“宝泉”,1916年改名宝泉镇,隶属拜泉县第四区管辖。1923年划归依安设治局,隶属第二区管辖。东北沦陷后,初设宝泉保,1938年6月改为宝泉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月设置宝泉区,1950年12月改为第十区。1955年5月,复称宝泉区。1956年2月撒区划乡,设置宝泉乡。1958年9月,与新发乡合并改称宝泉人民公社。1961年6月,将北部地区划出,增设新发公社。1977年5月,将宝泉公社改为阳春公社。1983年7月,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试点,将阳春公社改为阳春乡。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