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庐山市

拼音

Lúshān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西省

所在城市

九江市

所在区县

庐山市

名称含义

庐山是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景区命名政区名。

名称起源

2016年3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市。以境内自然地理实体而得名。

名称历史

夏、商、周时期《禹贡》属扬州。春秋周景王九年(前535),星子逐渐为楚国所有。周敬王十年(前509),吴王阖闾攻打楚国,属吴国(今吴障岭,即吴国屏障之义)。战国周元王四年(前472),越王勾践灭吴国,故又归越国。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楚威王熊商征讨越国,杀越王无疆。次年,收回原被吴国占去的全部土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县地属九江郡。汉高祖六年(前201),设淮南国豫章郡柴桑县,星子在其境。三国魏黄初三年(222),东吴孙权设武昌郡,柴桑属之。晋永兴元年(304),划武昌郡柴桑县、庐州郡浔阳县,设浔阳郡。南朝仍循旧制浔阳郡。隋文帝平陈,废浔阳郡设江州,废汝南、柴桑二县,设浔阳县。开皇十八年(598),更名彭蠡县。大业三年(607),废江州,改为九江郡,彭蠡更名湓城。唐武德四年(621),复设江州,立浔阳县,八年,湓城併入浔阳。五代吴杨溥大和年间,于庐山之南立星子镇,派兵驻守。因境内有石(即落星墩)浮于水面如星,故得其名。南康保大年间,浔阳改名德化,星子镇归属德化县。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升星子镇为星子县,属江州。太平兴国七年(982),设南康军,将洪州的建昌(明析安义县)、江州的都昌、星子,统一管辖,以星子县为军治,张南为第一任知军;隶属江南路。天禧四年(1020),江南路分东、西两路,南康军属江南东路。至元十四年(1277),南康军改名南康路,设总管府,隶属江淮行省。不久改归江西行中书省,二十一年,朱元璋西征,进入江西,将南康路改为西宁府。明洪武九年(1376),改名南康府,隶属江西布政司。清雍正九年(1731),南康府属广饶南九道。自宋至清,星子均属南康。南康军、路、府治均设在星子县。1912年,废除南康府,保留星子县,隶属江西省。1914年,全省划为四道,星子隶属浔阳道。1926年,废道,星子直接隶属江西省。1932年,江西划为十三个行政区,星子属第三行政区(区驻瑞昌)。1935年,划归第五行政区(区驻浮梁)。1939年,全省减至11个行政区,星子划归第九行政区(专署驻岷山);县府一度驻波阳、都昌等地。1942年,仍属第九行政区(专署驻武宁)。194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129师进驻县城,星子县解放。新中国成立后,星子县属九江专区(后改称九江地区),直至1983年7月,九江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星子县属九江市。2016年,撤销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市。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