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尾街道

名称

池尾街道

拼音

Chíwěi Jiēdào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揭阳市

所在区县

普宁市

名称含义

建于一个池塘末端,故称池尾, 因驻地池尾圩而得名。

名称起源

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民区〔2000〕25号)批准设立。

名称历史

池尾街道辖区在明、清代属氵戎(左右结构) 水都,潮州府通省府的驿道沿此经过。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二区的十赤乡和八乡。解放后属普宁县第二区。1958年并入流沙人民公社。1966年从流沙人民公社析出,设池尾人民公社。1983年撤社设池尾区。1986年撤区设立池尾镇。2000年12月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池尾镇,设立池尾街道。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