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景阳乡

拼音

Jǐngyáng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十堰市

所在区县

郧西县

名称含义

关于“景阳”一名说法有二: 一:阳光透过山峦照射而形成的景象; 二:因小兰河汇入大兰河形似动物脖颈扬起,后以“颈扬”谐音为“景阳”。 “乡”,由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单位。

名称起源

以所辖川道名称命名。景阳的山脉与众不同,仅从象鼻子山至鞍上就有九道“栓”,山峰交叉栓锁,形成八条“川”。日出月落时,映照出迷人的光彩,形成自然风景,故名“景阳川”。光绪年间,在此地建有一泰山庙,庙前立有一石碑,碑正中刻有“景阳川”三个大字,此庙碑于民国三十年被拆毁,景阳乡因“景阳川”而得名“景阳”。

名称历史

景阳在西汉时属长利县; 东汉建安十六年(211)属西城郡(今安康北); 三国时,改西城郡为魏兴郡,设平阳县,当时景阳隶于平阳县; 西晋时,属兴晋县;南北朝时属洧阳县,隋时属甲郡,唐为洧阳县;五代属洧阳县,一度隶于前蜀。宋朝966年并入旬阳县;元属旬阳县,明归上津镇,清顺治十六年(1659),裁上津县并入郧西县,此后一直隶属郧西县;1947年10月,景阳解放,当时为景阳村,隶属于上关县; 1949年,上关县并入郧西属第六区;1949至1951年属夹河区公所管辖;1952年,全县通过土改复查、民主建政后,改为大、小兰乡;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改为灯塔人民公社,辖大兰、小兰、兰滩、茨沟、泥沟、尚坪6个管理区;1959年5月,全县划为14个公社,灯塔人民公社改名为景阳人民公社;1961年3月,撤销大公社,设景阳区,将6个管理区改为6个小公社;1975年4月,“撤区并社”,重设景阳人民公社;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重设景阳区,下辖大兰、王家、小兰、茨沟、兰滩、泥沟6个乡,31个自然村;1987年9月,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撤区设乡镇,建立景阳乡;2001年4月,撤销泥沟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景阳乡管辖,景阳乡由原来所辖21个村增加至39个,同年全县实行并村并组,又由合并后的39个村减至现在的18个行政村村,114个村民小组。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