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

名称

桓台县

拼音

Huántái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淄博市

所在区县

桓台县

名称含义

“桓台”指城内齐桓公戏马台,沿用至今。金末,山东大乱,豪杰崛起,各据一方。1214年,高苑成良里(今睦和庄)张贵收集流民绕台筑城以自卫,号曰“新城”。1227年,蒙元统一山东,1228年,以此置县曰:新城县。治所建于台上。1914年1月易名耏水县;同年4月新城县易名为“桓台县”。

名称起源

蒙古拖雷(监国)元年(1228),置新城县。1914年4月,新城县易名为“桓台县”。

名称历史

春秋为齐渠丘邑。西汉东境属齐郡西安县,西境为千乘郡高苑县地,并置延乡、平安两小侯国。晋属高苑县,为乐安国治,南朝宋有高苑县,徙西安县离境,齐置广川郡索卢县。北齐索卢县,地入武强县。隋改武强县为长山县。蒙古拖雷(监国)元年(1228)蒙古置新城县,治新城,属中书省般阳路。明洪武九年(1376),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清代沿袭明制。1914年,新城县隶属济南道。1928年,废道制,直属山东省。1938年,属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是年10月,建立长(山)桓(台)临(淄)益(都)四县边区行政联防办事处,隶属中共清河特委。1940年4月,该办事处撤销,建立桓台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清河专区。建立桓台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清河专区。1941年,改属清河行政区清西专区;同年10月,转属清专区。1942年6月,清中专区撤销,桓台、长桓均属清西专区。1943年5月,长桓县撤销。1944年3月,清河区与冀鲁边区合并,称渤海行政区,桓台县属渤海行政区第六专区。1945年10月,改属渤海行政区第三专区。1949年7月,第三专区改称清河专区,县属其辖地。1950年,桓台县政府由桓城迁至索镇。1950年5月,撤销清河专区,桓台县隶淄博专区。1953年7月,属惠民专区。1958年12月,桓台并入博兴县,隶属淄博专区。1961年10月,复置桓台县,改属惠民专区。1983年10月,桓台县划归淄博市。

桓台县

桓台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