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

名称

来凤县

拼音

Láifè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所在区县

来凤县

名称含义

因凤凰降临栖息翔凤山的传说得名。清乾隆元年(1736),朝廷因新君登基,诏令各地申报祥瑞,知县于执中奏报半边城上凤凰翔集,于是朝廷将此地命名为“来凤”。

名称起源

清乾隆元年(1736),建立来凤县。

名称历史

周为巴子国五溪地。春秋战国属楚巫郡地。秦隶黔中郡。汉属武陵郡。三国时属吴荆州武陵郡。西晋属荆州武陵郡。南北朝时属宋建平郡,齐、梁建宜都郡,周为乌飞县地。隋隶于清江郡。唐隶于施州。五代属羁縻感化州。宋为富州,后为柔远州,仁宗时,置散毛司,以覃野毛为散毛宣抚使司。元初为柔远州,后废州为散毛洞。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升为散毛府,属四川行省。元至正六年(1346),改为散毛誓崖等处军民宣抚司。元末,明玉珍据蜀时,改为散毛沿边军民宣慰使司都元帅。明初,复废司为师壁峒。明洪武七年(1374)五月,改散毛沿边宣慰司,割其半为大田所,属四川重庆卫;二十三年(1390),废为散毛宣抚司,属湖广都司施州卫。明永乐二年(1404)五月,置散毛长官司,属大田军民千户所;四年(1406)三月,升宣抚司。清朝顺治初仍为散毛宣抚司,属施州卫。清朝雍正六年(1728,)裁施州卫,属归州恩施县;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废散毛、大旺、卯洞、漫水、百户、东流、腊壁七土司。清乾隆元年(1736),建立来凤县,因凤凰降临栖息翔凤山的传说得名,属湖北布政使司施南府。清宣统三年(1911)九月,施南反正,来凤独立自治。1914年,废府存县,来凤直隶于省。1915年,属荆南道。1926年,改属施鹤道。1927年,废道复隶省。1928年,属鄂西行政区,来凤为特别小县。1932年,改鄂西行政区为第十行政督察区,仍辖施鹤道旧属各县。1936年,改第十行政督察区为第七行政督察区,仍辖原领各县。1945年,推行地方自治,定来凤为三等县,属湖北省第七行政督察区。直至1949年10月,隶属未有变动。1949年11月9日,来凤解放,隶湖北省恩施专区。1979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设立来凤土家族自治县的批复》国发〔1979〕291号,撤销来凤县建制,设立来凤土家族自治县,隶恩施地区。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地市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国函〔1983〕字164号,撤销来凤土家族自治县,恢复来凤县建制,隶属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93年4月后改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新中国成立后,来凤县行政区划历经1952年、1958年、1975年等三次大调整。1984年6月,撤销人民公社建制,设区建乡,全县设8区2镇。1996年7月,撤区建乡,年末设9乡4镇。1997年4月,原区设76个乡镇全部撤销,改设54个管理区。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