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太和镇

拼音

Tàihé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辽宁省

所在城市

锦州市

所在区县

黑山县

名称含义

“太和”之名的意思:太平祥和。

名称起源

清乾隆二年(1737),秦氏家族的秦一凤、秦一达兄弟二人由山东省济南府水安寨移居到此地。以秦姓为先落户此地,故取名秦屯。后来秦屯南侧又有一个村庄叫南秦屯,为防止两屯地名混淆,把秦屯又改称北秦屯。随后秦姓以外的杂姓诸户也纷纷落户到北秦屯。伪满洲国时,因与大郑铁路线秦屯车站重名,故借用附近李太和屯(李太和是乡贤豪绅声望颇深)中间二字,寓意“太平祥和”,改称太和。镇依此得名。

名称历史

1947年冬解放。1948年2月,成立黑山县政府,划全县为8区,境内分属黑山县第一区(黑山城)、黑山县第四区(八道壕)、黑山县第六区(无梁殿)。1948年4月黑山县委、县政府为便利工作改8区为10区,区下建村,境内分属黑山县第一区(大白台子)、黑山县第四区(八道壕)、黑山县第六区(无梁殿)。1955年3月,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划分与调整区划的意见,划全县农村5区为64乡。境内分属十里乡、团结乡、大菸沟乡、太和乡,隶属黑山县。1957年并乡撤区,十里乡与团结乡合并为十里乡,大菸沟乡与太河乡合并为太和乡。1958年10月,全县实行人民公社化,撤销乡镇建制,境内分属东风人民公社(黑山)、红旗人民公社(八道壕),设五间、胜利、白台子、尖山子、罗家、大康屯、稍户、太和、公廒、包屯、西邱11个管理区,隶属黑山县。1959年撤管理区改设生产大队。1961年4月为便于生产对人民公社进行调整,境内分属胜利人民公社、太和人民公社,隶属黑山县。1980年8月,人民公社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3年实行政社分设,成立乡镇人民政府,境内分属胜利乡、太和乡,隶属黑山县。1997年依据辽政[1997]30号文件,撤销太和乡设立太和镇。2002年依据辽政[2002]30号文件,胜利乡、太和镇合并,设立太和镇。隶属黑山县。2003年依据黑政发[2003]17号文件,太和镇内原25个行政村合并为17个行政村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