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龙岗街道

拼音

Lónggǎng Jiēdào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深圳市

所在区县

龙岗区

名称含义

沿用原“龙岗墟”名称。因区内八仙岭山形似一龙,且附近山岗众多,岭下之地称龙岗,故名。

名称起源

2003年12月22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深圳市撤销龙华龙岗两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粤民区〔2003〕185号)。

名称历史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属惠阳县第二、三区。1957年撤区设龙岗乡。1958年10月设龙岗公社,属惠阳县。1958年11月划归宝安县。1961年7月龙岗公社、坪山公社、大鹏公社并设横岗区和葵沙区,1963年1月横岗区撤销,设横岗、龙岗和坪地三个公社,1979年3月宝安县改设深圳市,龙岗公社改属深圳市,1982年12月,恢复宝安县建置,辖原深圳经济特区外的原宝安县地区,龙岗公社改属宝安县,1983年7月,改人民公社为区,设龙岗区。1986年10月撤区建镇,改称龙岗镇。1992年宝安撤县分设宝安、龙岗2区,龙岗镇属龙岗区。2003年11月撤龙岗镇改设龙岗、龙城2个街道,2016年12月,龙岗街道进行行政区划边界调整,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