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

名称

开福区

拼音

Kāifú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南省

所在城市

长沙市

所在区县

开福区

名称含义

因辖区内千年古刹开福寺,故名。

名称起源

1996年,撤销北区,设立开福区。

名称历史

秦汉以来,今开福区地域属长沙县。三国和西晋时期,长沙为长沙郡,属古荆州。西晋后期和南北朝时期属湘州长沙郡。隋、唐时期属潭州。五代十国时期属楚国,宋朝属潭州。元至元十年(1274)改属潭州路。天历二年(1329)因“天子临幸”潭州路更名天临路,元末改为潭州府。明属长沙府。1933年长沙设市,市县分治。今开福地域所含的城北属第四区。1938年,第四区改名为兴汉镇。1939年,长沙撤市后,恢复长沙县城北、城南两镇,兴汉镇属城北镇管辖。1943年,城北镇公所改为城北区公所。1944年1月,镇乡改区,长沙市分为内四区、外四区,城北区划出一部分至外四区的文艺区和会春区,辖区限中山路以北、兴汉门以南、经武门以西至湘江河边这一狭长地带。1949年8月,城北区辖11保、193甲,面积1.7平方千米,人口5.8万。9月,成立城北区区公所,基层组织仍沿用保甲制。1951年9月,建立城北区人民政府。1952年11月,开展民主建政运动,设立7个街道人民代表会议办事处。1954年9月,撤销街道人民代表会议办事处,设立9个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1955年改区人民政府为人民委员会。1960年,长沙市实行人民公社化,城北区改称清水塘人民公社,将郊区的伍黑路、综合农场并入。1961年又恢复为城北区。1964年7月,新设浏阳河路街道办事处,全区共辖6个街道办事处。1968年,改区人民委员会为区革命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相应改为革命领导小组。1980年11月,恢复区人民政府。1992年,增设黑石渡、新河两个街道办事处。1996年,长沙市区划调整时,在原北区基础上,划入长沙县、原望城县、原郊区所属的部分农村地区及原西区所属的部分街道,成立开福区,属长沙市。2006年9月,撤销西长街街道办事处并入通泰街办事处;撤销民主东街办事处并入望麓园办事处;撤销上大龙、黑石渡街道办事处,合并新东风路街道办事处。2013年9月,原捞刀河镇撤销,新成立捞刀河街道和沙坪街道;原新港镇撤销,新成立新港街道和秀峰街道;原洪山街道析置成立洪山、浏阳河、月湖3个街道。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