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

名称

顺德区

拼音

Shùndé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佛山市

所在区县

顺德区

名称含义

取“顺天威德”之意。

名称起源

明景泰三年(1452),置顺德县,顺德之名始此。2002年,设立佛山市顺德区。

名称历史

春秋战国时期为百越地。秦属南海郡番禺县。隋属南海县。五代南汉属咸宁县。宋初重新并入南海县。元代及明初沿袭宋制。明景泰三年(1452),把南海县的东涌、马宁、西淋、鼎安4都37堡及新会的白藤堡划出设置顺德县,至清末均属广州府管辖。民国初年隶属粤海道。1925年,废道后直属省。1935年9月至1944年8月,属省第一行政区管辖。1944年8月,后由省直接督察区管辖。1950年,顺德县隶属珠江专区。1958年12月,与番禺县合并称番顺县,隶属佛山专区。1959年10月,恢复顺德县,仍属佛山专区。1983年6月,属佛山市。1992年3月,撤县设县级市,由省直辖,佛山市代管。2002年12月,撤市建区,属佛山市管辖。2011年1月,广东省确定顺德区为省直管县试点。

顺德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