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

名称

鹤岗市

拼音

Hègǎng Shì

类别

地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区县

鹤岗市

名称含义

鹤岗市,原名兴山市。兴山,得名于最先在此开矿的兴华煤矿公司,即“兴华矿山”之简称。鹤岗地名源于“貉狸”,因此地盛产乌苏里貉,民间俗称狸,最初被称为“貉狸冈”。清朝廷勘测疆域,根据清乾隆皇帝及八大山人诗画中招鹤栖桐、鹤立梧桐之意等斟酌古今,定名“鹤立冈”“梧桐河”,后拟设治鹤冈县未果,但鹤冈之称沿用下来,最终演变为鹤岗。

名称起源

1929年设置兴山镇。1945年12月将兴山镇改设兴山市。1949年11月,将兴山市改为鹤岗市。

名称历史

周属肃慎,汉魏属挹娄,唐属黑水都督府,辽属女真五国部,金属胡里改路,元属水达达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属黑龙江将军所属呼兰副都统辖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置汤原县,归汤原县管辖。1926年矿山至莲江口铁路开通,遂人口聚集,商贾往来,形成集镇,称“矿山镇”。1929年设置兴山镇,由驻矿事务所管理兴山镇街政事务。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同年12月20日,合江省政府批准,将兴山镇改设兴山市,隶属鹤立县领导。1946年改由合江省管辖;同年11月,合江省委决定,复又改隶鹤立县领导。1947年改隶合江省第四专区管辖。翌年8月,改由合江省直辖。1949年合江省与松江省合并,兴山市隶属松江省管辖。同年11月24日,东北人民政府批准,将兴山市改为鹤岗市。1954年松、黑两省合并,改隶黑龙江省管辖。1957年将汤原县的峻德乡划给鹤岗市管辖。同年7月,将鹤岗市管辖的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11月,将汤原县的吉祥、永发、振兴乡划归鹤岗市。1966年鹤岗市改由省直辖。1980年将东风、跃进2区合并为南山区;群力、反修2区合并为东山区;红旗区更名为兴安区;红卫区更名为兴山区。1987年将佳木斯市所属的萝北、绥滨两县划归鹤岗市。

鹤岗市

鹤岗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