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

名称

鹤山市

拼音

Hèshān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江门市

所在区县

鹤山市

名称含义

原县城(鹤城)城北有小山形如鹤,故名。

名称起源

清雍正十年(1732)置鹤山县,因山而得名。1993年,撤销鹤山县设立鹤山市。

名称历史

秦以前鹤山地属百越。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平定南越,在岭南设置桂林、象、南海三郡,鹤山地属南海郡。两汉鹤山地属南海郡。晋元熙二年(420),属新会郡盆允县。宋、齐、梁、陈沿旧不变。隋属新会、义宁两县,隶于南海郡。唐改隶于广州。五代南汉属于兴王府。宋属新会、新兴两县,隶属广州及新州。元沿前制。明属广州府及肇庆府。清顺治六年(1649),至建县前,鹤山分属新会、开平两县,属肇庆府。清雍正十年(1732),置鹤山县,在大官田筑城为治所,治所称鹤城,属肇庆府。1913年,县城迁至沙坪。1952年5月,与高明县合署办公,1954年,两县恢复建制。1958年11月16日,鹤山县与高明县合并,称高鹤县,属佛山专区。1959年改属江门专区,1961年10月改属肇庆专区。1963年划归佛山专区。1981年12月16日,恢复鹤山、高明两县建制,鹤山属佛山地区。1983年6月1日,实行市管县,鹤山县隶属江门市。1993年11月8日,撤销鹤山县,设立鹤山市。

鹤山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