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安溪县

拼音

Ānxī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福建省

所在城市

泉州市

所在区县

安溪县

名称含义

以寓意命名。宋宣和三年(1121),农民军于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起义,因统治者视起义军为盗寇,而清溪县又与青溪洞同音,特另取溪水安流之意,改清溪县为安溪县。

名称起源

宋宣和三年(1121),因统治者视方腊起义军为盗寇,而清溪县又与青溪洞同音,特另取溪水安流之意,改清溪县为安溪县。

名称历史

安溪自置县迄今已历1050多年。置县前,属南安县。唐咸通五年(864),始置小溪场。五代南唐保大十三年(955),以场并增割南安近地建县,以境内溪水清澈之意,命名为清溪县。宋宣和三年(1121),农民军于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方腊起义地)起义,因统治者视起义军为盗寇,而清溪县又与青溪洞同音,特另取溪水安流之意,改清溪县为安溪县,历代沿袭。置县初,安溪设4乡16里18都,五代至清900多年间,基本上为里、乡制,宋、元时设4乡16里,明、清时设18里424乡。民国初沿用清制,之后改为区、乡(镇)、保、甲制,1912年,安溪属南路区厦门道。1945年设19个乡镇、155个保、2297个甲。1949年8月,安溪县城解放,安溪县隶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之后,行署名称略有更改,安溪先后隶属泉州行署、晋江区专员公署、晋江专署、晋江地区行政公署,以区、公社、大队建制。1984年4月,改为乡(镇)、村(居)制。1986年1月,晋江地区行政公署改为泉州市,安溪县隶属泉州市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