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昌德镇

拼音

Chāngdé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绥化市

所在区县

安达市

名称含义

同心同德,昌盛祥和。

名称起源

镇名取自境内昌德村名。

名称历史

清末,隶属肇州厅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改隶肇州县。1939年,将昌和和同德两村合并为昌德村。1945年,隶属第七区。1954年,改为第十二区管辖。1956年4月,设置昌德乡。1958年9月,改为昌德人民公社。1960年5月,划归安达市管辖。1984年4月,改为昌德乡。1985年3月,改为昌德镇。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