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石道河镇

拼音

Shídàohé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吉林省

所在城市

通化市

所在区县

辉南县

名称含义

石道河镇因境内河流石头甚多,因而取名“石头河子”,后定名为石道河。

名称起源

因附近三条小河里,石头甚多,故得此名。

名称历史

石道河镇境域原是原始森林地带,山高林密,人烟稀少,只有少数“山把头”来此挖参采药。1877年由山东、河北等地流入少量汉民,分散居住在偏僻的山坳里,挖取“山货”,垦荒种地,开始定居,没有形成村落。清代初期,这里被封禁为盛京围场。1879年设置海龙厅时,归海龙厅的海保社管辖。1902年盛京围场全部开禁,逐渐形成居落,海龙厅升为府。1909年海龙府划出东南8社,设立辉南直属厅,归辉南厅海保社管辖。1913年废厅改县,改为辉南县,本镇属之。1919年辉南县将8个社改为8个区,归第三区管辖。1923年辉南县将8个区改为8个社,原冠于社首的“海”字改为“辉”字,归辉保社管辖。1925年辉南县将8个社改为4个区,归第四区管辖,于此地建兴隆堡村。1928年废除区制。1933年,推行“采团聚家”并屯政策,村屯才开始形成。1935年辉南县设立5个警察区,归第五警察区。1945年11月,辉南县民主联合政府成立后,把全县划为8个区,为七区(兴隆堡区)管辖。1956年3月,改区村制为乡镇制,由原七区的石道河村、大场园村组成石道河乡。1957年7月,改设石道河区。1958年3月,全县乡镇调整,由原石道河乡、爱林乡和庆阳乡的坚固社组成石道河乡驻地石道河。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中,由原石道河乡、西南岔乡组成东方红人民公社。1961年,全县人民公社调整,东方红人民公社改成石道河人民公社。1979年全县调整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石道河人民公社把原西南岔大队分为西南岔、三岔、大顶子3个大队。1982年,全县调整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石道河人民公社。1983年,全县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石道河人民公社改为石道河乡。1984年11月28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撤销石道河乡,设立石道河镇。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