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精河县

拼音

Jinghe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在城市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所在区县

精河县

名称含义

唐代称石漆河,元代称晶河,清光绪年间称精河,“晶”或“精”均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清凉。

名称起源

1913年,废精河直隶厅,改设精河县。因境内精河得名。

名称历史

13世纪已有“精城”,为商旅通途。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在精河东岸筑安阜城,属库尔喀喇乌苏厅;二十六年,安阜城增设都司,管理军事;三十六年,吐尔扈特部东归,一部分安置于此;四十八年,在安阜城东又筑新城,即现城址,属乌鲁木齐都统。光绪初属精河驿粮巡检司,改称精河至今。光绪十四年(1888),设精河直隶抚民厅,隶伊塔道。1913年,直隶厅改设精河县,属伊犁道。1924年,直属新疆省。1929年,隶属伊犁行政区。1950年,属伊犁专区,全县下设3区、11乡。1954年7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区成立,精河县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区。1955年2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区改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仍属之。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