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乡

名称

大溪乡

拼音

Dàxī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重庆市

所在区县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名称含义

辖区内梅家河上游分为前大溪、上大溪、下大溪。改土归流时,属小江里,称下大溪,建乡时定名大溪。

名称起源

因境内上大溪、下大溪而得名。1984年11月撤销大溪人民公社设立大溪乡,沿用至今。

名称历史

宋、元为九溪十八洞之酉溪。清朝改土归流前,境域属酉阳宣慰司领地。乾隆元年(1736)置秀山县时划归秀山,属小江里(时名下大溪)。1933年属曲江乡。1938年5月属石堤镇。1941年推行新县制时,石堤镇改乡,划出8保始置大溪乡,治所打捞寨。1950年治所设坝竹,后迁牛栏溪。属第二区。1947年改属第四区。1949年9月属第二指导区。1950年属第五区。1951年成立大溪乡人民政府,土改时政府迁现驻地下坪。1952年属第九区,同年8月,改属第四区。后属石堤区。1958年成立大溪人民公社。1984年11月恢复乡建置,设立大溪乡。

大溪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