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

名称

江汉区

拼音

Jiānghàn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武汉市

所在区县

江汉区

名称含义

汉江经辖区西南注入长江,长江与汉水汇合于此地,故以“江汉”为区名。“江”指长江,“汉”指汉江。

名称起源

长江与汉水汇合于此,以“江汉”为名。1952年7月,武汉市第三区更名为武汉市江汉区。

名称历史

江汉区境域是古汉口镇发源地。明成化初期,汉江下游改道,在今龟山北麓形成主河道流入长江,将汉阳一分为二,河道之南为汉阳,河道之北为汉口。江汉境域与今硚口、江岸区合称汉口,属汉阳县管辖。明正德元年(1506),汉口成为湖广漕粮交兑口岸,汉口镇逐渐繁荣发展。嘉靖年间,设立汉口巡检司。清康熙年间,汉口巡检司由南岸崇信坊迁到北岸。雍正五年(1727),汉口巡检司分成仁义、礼智两个分司,现区境属礼智分司,分司署设于统一街万寿巷;两分司管理汉口居仁、由义和循礼、大智四坊,其中循礼坊在今江汉区境内,其余三坊在今硚口、江岸区内。两巡检分司之上,设汉阳府的派出机构同知署,署衙驻境内四官殿。咸丰十一年(1861),汉口辟为通商口岸,英、俄、德、法、日5个国家先后前来划定租界,其中含现花楼街道辖从花楼巷江边“往东8丈起,至甘露寺江边卡东角止,长250丈、深110丈,合458.3亩”之地。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广总督张之洞奏准朝廷实行“阳夏分治”,在汉口置夏口厅,其治所驻境内二盛巷,自此江汉境域改属夏口厅管辖。清宣统元年(1909),夏口厅始划9个区,其中汉口埠内4个区,乡间5个区,其中第三区为正街鲍家巷至花楼,现区境大部分在第三区。宣统三年(1911),阳夏保卫战中,境域被清军纵火焚烧,江汉路、民生路、六渡桥一带繁华商业之地化为焦土,市面萧条、人口锐减。1912年,废府厅制,改夏口厅为夏口县,境域隶属夏口县;1926年,国民政府废夏口县,设汉口市。1913年,在境内天元善堂(旧址在今民主街)建汉口市政府大楼,区境仍在第三区。1932年,境域建立保甲区。1945年,改保甲区为自治区,境内设有新安、三民、云樵、永清4个区公所。新中国成立后,武汉市人民政府将新安、三民合并为汉口第三区公所,云樵、永清合并为汉口第四区公所。1950年11月,汉口第三区公所、第四区公所大部分合并组建武汉市第三区(江汉区前身)。1952年7月,武汉市第三区更名为武汉市江汉区,同时撤销第五区(京广铁路以北,万松园至西马路一带),将其所辖解放、循礼和公园3个公安分驻所管辖地段划入江汉区,区境范围由此扩展至京汉铁路以北,此时江汉区下辖25个街道。1955年2月,武汉市撤销惠济、福城、东湖3个郊区,并将原惠济区所辖航空路、万松园至江汉北路一带地域划入江汉区。1956年,武汉市实行“城区带郊区”体制,将洪山区合作乡(1960年改建为洪山合作人民公社)划入江汉区。1964年,将洪山合作人民公社划出;至1982年,江汉区境面积为11平方公里。1985年1月,武汉市调整行政区划,将原洪山区的唐家墩、长丰乡鲩子湖、航侧、唐家墩、贺家墩、姑嫂树5个村及江岸区的西马街三眼桥一村、三眼桥二村划归江汉区。1993年,由唐家墩划出复兴村、复兴一村、复兴二村等12个居委会,组建常青街道。1998年11月19日,撤销区政府乡村办公室,增设汉兴街道,原乡村办公室所辖贺家墩、姑嫂树及唐家墩的京广铁路以北区域划归汉兴街道,鲩子湖及唐家墩的京广铁路以南区域划归唐家墩街道,航侧村划归常青街道;11月,民权街与统一街合并成立民权街道;至2020年,江汉区共有13个街道,属武汉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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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