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湖

名称

大公湖

拼音

Dàgōng Hú

类别

湖泊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荆州市

所在区县

石首市

名称含义

“大公”指为大众所有;“湖”指湖泊。

名称起源

以历史传说的美好寓意和水系特征命名。此湖因最早盛产菱果和莲藕,故名菱莲湖。相传清末年间,此湖田毗邻的斋公桥附近有一晋姓大户人家,户主名叫晋东超,其父生前是朝廷管理水利的小吏,因勤政为民,治水有功,告老还乡后皇上御批将菱莲湖赏赐于他。晋东超虽是官家后代,家境富裕,但从不仗势欺人,而是乐善好施,救济穷人,因而人称乡贤。菱莲湖在晋东超全家的辛勤劳作下,收入可观,四周百姓也跟着受惠。这不禁让县衙李师爷垂涎三尺。晋东超父亲去世后的一天,李师爷指使衙役无缘无故将晋东超两个儿子抓进大牢,晋东超不知所因,但为了两个儿子少受牢狱之苦,托人向李师爷求情,李师爷以晋东超偷税为由,要求交纳3000两银元或者交出菱莲湖产权才放晋家两个儿子。晋东超拿不出3000两银元,只好含泪交出菱莲湖。晋东超知道此事是李师爷一手策划,他怕李师爷继续害他,便在两个儿子放出的当天携家眷离开了此地。李师爷夺得菱莲湖后,当年遭遇大旱,湖泊几乎见底,连鱼虾都未成活。其时,湖广巡抚视察此地,要求见晋家后代子孙,可县衙哪里找得到晋家人,李师爷害怕东窗事发,只好潜逃他乡。巡抚大人明察秋毫,着令知县速将晋家人接回菱莲湖。从此,晋东超与湖畔百姓一起重新经营菱莲湖。1949年,菱莲湖得到有效整治,湖滨改造成良田,沟渠与湖泊相通,还建了排灌泵站,湖泊也归人民公社集体所有。人们为了纪念晋东超,也不忘湖泊的养育之情,便将此湖改名为“大公湖”至今,湖区还流传着一首歌谣:大公湖水浪打浪,四季清波莲花香。菱莲满湖鱼儿壮,晋水哺育好儿郎。代代献计建湖乡,名叫大公把名扬。

名称历史

清末至解放前,属湖区大户晋家所有,仅中间被县衙李师爷霸占过一年。1950年,由湖边行政区域组织管理至今,其中属横沟市镇的有三个村,溜口子村、江家岔村、炮船口村。

大公湖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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