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野潴湖

拼音

Yězhū Hú

类别

湖泊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孝感市

所在区县

孝南区

名称含义

“野”,指该湖水面旷野;“潴”,意为水停聚的地方。“湖”,指湖泊。

名称起源

以湖泊形成特点命名。《康熙孝感县志》“卷之四.山川”载,“蒲湖,俗名野潴湖。在邑东四十里,浐川河、斗山河之汇也”。因该湖水面旷野,故名野潴湖。属常年湖、淡水湖。湖水来源主要依赖雨水补给。入湖河流主要有黄家寨河、三汊河。是孝感

名称历史

明洪武年间,自然形成。1949年前,野潴湖属于氏族管理模式,主要由祝站镇土门乡程姓和毛陈镇雨坛乡丁姓两家管理湖区的捕捞。湖泊上半部分由程姓管理,下半部分由丁姓管理。1949年后,野潴湖收归国有,由祝站区湖泊管理委员会管理。1950年,成立野猪湖湖管会,由政府取代氏族管理湖泊。1963年,野猪湖成立国营渔场,场址三汊镇一心一村。1979年,水利、水产分家,恢复水产局机构,野猪湖隶属水产局管理。1985年10月,经省公安厅批准成立两湖(王母湖、野猪湖)派出所,负责管理野猪湖湖泊治安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1987年,成立渔政管理监督站,依法管理湖泊渔业资源,打击各种破坏渔业资源的不法行为。1987年9月,野猪湖渔场从水产局划出,成立野猪湖养殖场,实行政企合一,以场带村管理模式。2001年,野猪湖养殖场机构改革,取消政职能,明确为区级农业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2003年,撤销野猪湖养殖场党委和正乡级野猪湖养殖场,成立野猪湖养殖场党总支部,归口水产局管理。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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