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

名称

巴马瑶族自治县

拼音

Bāmǎ Yáozú Zìzhì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河池市

所在区县

巴马瑶族自治县

所在街道

巴马瑶族自治县本级

名称含义

1955年,经国务院批准,划出原东兰县、田东县、凤山县部分区域,设置巴马瑶族自治县,因驻地有一山形似马而得名。巴马,壮语Bahmai,“巴bah”指山坡,“马mai”同汉义,指马,巴马即马形山之意。

名称起源

因山得名。

名称历史

秦属桂林郡地。汉属桂林郡增食县辖地。晋属晋兴郡增翊县辖地。隋属郁林郡宣化县辖地。唐属田州辖地。宋朝分属羁縻上隆州、羁縻文州、思阳县辖地。元朝分属上隆州、文州辖地。明嘉靖七年(1528),设岜马、篆甲、万冈3巡检司,属田州。清朝分属百色直隶厅和思恩府、庆远府辖地。1912年,属百色、恩隆、恩阳、凤山、东兰5县辖地。1934年,析百色县定马等4乡、田东县羌圩等9乡和凤山县盘阳等2乡合设万冈县,属百色行政监督区。1935年,凤山县福邦乡划入。1943年,凤山县牙乃自然村划入。1949年,属百色专区。1952年,撤销万冈县,辖地划归东兰、凤山、田东、田阳4县。1955年9月21日,析东兰县第七区(凤凰区)、西山瑶族自治区、第九区(巴马区)和凤山县所略、甲篆2区及田东县第九(羌圩)、第八(那桃)、第七(燕乐)3区的瑶族聚居区域合设巴马瑶族自治县,属桂西僮族自治州百色专区。1958年,属广西僮族自治州百色专区。1965年,西山区弄竹、弄辉等7公社划归东兰县武篆区,属河池专区。1971年,属河池地区。1987年,板兰全乡和羌圩、凤凰、东山3乡的17村划归大化瑶族自治县。2002年,属河池市。

巴马瑶族自治县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