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

名称

桂平市

拼音

Guìpíng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贵港市

所在区县

桂平市

所在街道

桂平市本级

名称含义

桂平的“桂”指的是物产肉桂,“平”指的是平原的地貌特征。南朝梁(502年),设桂平郡,“桂平”之称首见于此。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修的《桂平县志》记载:“县以桂名,桂其土产也”,并有县内无地不产桂的记载,有著名的“浔桂、荆桂、瑶桂”等,同时地处浔、郁两江平原,故名桂平。

名称起源

因物产及地理特征得名。

名称历史

秦代属桂林郡地。南朝梁天监元年(502),始建桂平县,隶属桂平郡。唐代置二州(浔州、绣州)九县(后并为六县)。属岭南道。宋代境内浔、绣二州各县合并为桂平县,隶属广西南路浔州。元代桂平属浔州路。明代属浔州府。明政府为镇压大藤峡瑶民起义,在县境内分置武靖州。清初裁去武靖州,其辖地复并桂平县,属浔州府。民国时期县辖地不变,先属苍梧道,后属梧州区。1949年后,先后隶属梧州、容县、玉林专(地)区。1994年5月,撤桂平县,设桂平市,仍属玉林地区。1996年1月,由贵港市代管。2023年,桂平市被评为“广西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

桂平市

桂平市

桂平市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