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

名称

雁山区

拼音

Yànshān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桂林市

所在区县

雁山区

所在街道

雁山区本级

名称含义

因驻地在雁山镇而得名。雁山:因境内有座山岭形似展翅飞翔的大雁,故名。

名称起源

1996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1996﹞110号,设立雁山区。

名称历史

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秦汉时属桂林郡。西汉至隋代属始安县。唐宋元明清各代均属临桂县地。1913年,属桂林县地。1939年,属桂林市和临桂县地。1950年4月,区境分属临桂县大圩区、龙门区、柘木区、良丰区;同年10月,分属临桂县第一区(大圩)、第二区(柘木)、第九区(良丰)、第十区(六塘)。1956年6月,分属桂林市近郊区,临桂县大圩区、雁山区。1957年11月,分属桂林市近郊区奇峰乡,临桂县雁山乡、大埠乡、大圩乡。1958年9月,分属桂林市近郊区秀峰人民公社、临桂雁山人民公社、大圩人民公社。1960年7月,桂林市近郊区撤销,区境分属桂林市城区阳桥人民公社、国营良丰农场、临桂县大圩人民公社。1981年5月7日,灵川县大圩公社潜经大队、草坪大队划归桂林市;同年7月,成立近郊区草坪人民公社。1984年5月,恢复郊区建制。1984年7-9月,公社改为乡镇;9月29日,成立草坪回族乡,区境分属为桂林市郊区雁山镇、柘木镇、大埠乡、草坪回族乡。1996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1996〕110号,设立雁山区,沿用至今。

雁山区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