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秀峰区
拼音
Xiùfēng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桂林市
所在区县
秀峰区
所在街道
秀峰区本级
名称含义
独秀峰,因其平地拔起,孤峰耸立,故名。南朝宋诗人颜延之任始安郡(今桂林)太守时赋诗云:“未若独秀者,峨峨郛邑间。”独秀峰之名由此益著。
名称起源
1979年7月,撤销向阳、红旗、红星3公社,成立桂林市秀峰区。因辖区内有桂林名山独秀峰得名。
名称历史
秦属桂林郡。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始属零陵郡之始安县。东汉时期属始安侯国。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复属始安县。南朝梁天监六年(507),属桂州。隋初仍属始安郡始安县。隋开皇十年(590),属桂州总管府。隋大业三年(607),复属始安郡。唐武德四年(621),属贵州总管府。唐至德二年(757),始属临桂县地。宋、元、明、清因之。1912年,属广西省桂林府。1913年,改属桂林县。1940年,改属桂林市。1942年,设为桂林市八桂区。1950年10月,改为桂林市第一区。1954年,桂林市第三区并入。1955年10月撤销桂林市第一区,分设为榕城、白龙、百梓3街道。1958年9月,榕城、白龙、百梓3街道改为榕城、白龙、百梓3公社。1966年,榕城、白龙、百梓公社分别更名为向阳、红旗、红星公社。1979年7月,撤销向阳、红旗、红星3公社,成立桂林市秀峰区。1996年12月,原桂林市郊区甲山乡划入,其辖域范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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