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

名称

宾阳县

拼音

Bīnyá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南宁市

所在区县

宾阳县

所在街道

宾阳县本级

名称含义

“宾”指宾水,为古地名,经查有可能指如今的沙江,沙江有一支流流经原县治南面;“阳”指水的北面。因我国位于北半球,山之南与水之北向阳,故山之南水之北为阳,反之为阴。《谷梁传僖公廿八年》曰:“水北为阳,山南为阳”。

名称起源

因原治所在宾水之北,故名。

名称历史

夏、商、周为《禹贡》荆州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地属桂林郡。西汉元鼎六年(前111),置领方县,治今宾州镇古城村,因治地建于方形岭上得名,地属郁林郡。三国吴元兴元年(264),改临浦县,因县治面临三叉塘得名。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将临浦县疆域划分为二,恢复领方县,又于汉广郁地设绥宁县,治今黎塘镇安城村。南北朝宋、齐年间沿晋朝建制不变。自汉及齐,均属郁林郡。梁武帝天监二年(503),撤绥宁县置安城县,仍与领方县同属郁林郡。旋以州统郡,两县俱升为郡,而改郁林郡为南定州以统之。隋朝开皇八年(588),将领方、安城两郡改为领方、安城两县,仍属郁林郡。唐朝废郡立州。初以领方县地置南方州,唐武德四年(621),从领方县分出琅琊(治今武陵镇甘寨村鼓蓬岭)、思干(治营盘村,即今新桥镇马披山北鲤鱼尾处)两县,均隶于南方州;又置武罗县(治今甘棠圩),属淳州。贞观五年(631),改领方县为岭方县,并于岭方县置宾州,因宾水得名,属岭南道;十二年(638)废思干县。天宝元年(742),改宾州为安城郡。至德二年(757),又改为岭方郡,同时改安城县为保城县。乾元元年(758),又复为宾州。五代十国沿唐制仍置宾州,为南汉所有。北宋初改岭方县为领方县。宋开宝五年(972),省武罗县,废宾州,将琅琊、保城两县并入领方县,隶属邕州。次年,恢复宾州建制,移治琅琊,属广南西路。旋移治今新宾。元改领方县为岭方县。元世祖初年宾州升为宾州路,治岭方县。元至正十六年(1356),复名宾州,直隶广西两江道。明仍置宾州。洪武二年(1369),省岭方县入宾州。是年隶于柳州府。清雍正三年(1725),宾州升为直隶州;十二年(1734)降为散州,改属思恩府。1911年,改宾州为宾县,治今新宾,属思恩府。1912年,改称宾阳县。1913年,属邕南道。1914年,属南宁道。1930年,属第六民团区。1932年,属南宁民团区。1934年,属南宁行政监督区。1939年,属武鸣行政监督区。1940年,属第八行政督察区。1942年,属第四行政督察区。1949年,属南宁专区。1950年春,治所徙今芦圩。1951年,属宾阳专区。1953年,直属桂西僮族自治区。1956年,属桂西僮族自治州。1957年,属邕宁专区。1958年,宾阳、上林2县合置宾林县,治芦圩,属南宁专区。1959年,撤宾林县,复置宾阳县,仍治芦圩。1971年,属南宁地区。2003年6月,属南宁市。

宾阳县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