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陂头镇

拼音

Bēitóu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西省

所在城市

赣州市

所在区县

全南县

名称含义

因地处黄田江,三面环河,周围水陂密布,河流两岸的农田全靠陂水灌溉,地方方言水陂为“陂头”,久而久之,取名陂头。

名称起源

1987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陂头乡更名为陂头镇。

名称历史

1958年公社化后由11个高级社组成陂头人民公社。1961年分出陂头、周布两个人民公社。1968年扩社并队时竹山、陂头、周布三个人民公社合并归陂头人民公社。1972年10月又分出竹山、陂头两个人民公社。1984年3月,进行建乡工作,改为陂头乡。1987年4月更名为陂头镇。2001年7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民政厅批复(文号:赣民字[2001]341号),同意撤销竹山乡,成建制划归陂头镇管辖。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