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巩留县

拼音

Gǒngliú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在城市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所在区县

巩留县

名称含义

县境为伊犁河三大支流巩乃斯河、特克斯河、喀什河交汇处,又称托古斯塔留,突厥语,意为九条河或九源。

名称起源

1930年,设立巩留县。以境内巩乃斯、托古斯塔留两地名首尾字合称得名。

名称历史

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为厄鲁特营牧地。光绪十四年(1888),伊犁设道治府,置绥定和宁远二县,巩留属宁远县,为厄鲁特营下五旗游牧地;二十二年,开始为满营旗屯地,俗称托古斯塔拉老满营皇工地。1930年,设立巩留县。1934年,划出特克斯、昭苏等地析置特克斯设治局。1939年,又析出新源设治局。此后,又将西部的加尕斯台、海努克等地划归宁西县。1948年,将哈什阿东部地区划归伊宁县。1950年,属伊犁专区。1955年,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84年,属伊犁地区。2001年,复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