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

名称

和平县

拼音

Hépí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河源市

所在区县

和平县

名称含义

因县境有和平峒,曾置和平巡司,沿用和平峒之“和平”而得名。

名称起源

明正德十三年(1518),御史王守仁(王阳明)平定浰源(现和平浰源镇)池仲容农民起义后,奏疏朝廷从龙川县析地置和平县。

名称历史

元属循州龙川县地。明正德十三年(1518),析龙川县地置和平县,治阳明,属惠州府。明崇祯六年(1633),改隶连平州,仍属惠州府。清属惠州府。1914年,属潮循道。1936年,属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1947年,属广东省第七行政督察区。1949年,属东江专区。1952年,改属粤北行政区。1956年,属惠阳专区。1959年3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和平县并入连平县,改属韶关专区。1960年,连平县迁治阳明镇,更名和平县。1962年12月1日,恢复连平、和平2县,仍属韶关专区。1963年,属惠阳专区。1970年,属惠阳地区。1988年,属河源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