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

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

拼音

Dàchǎng Huízú Zìzhì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河北省

所在城市

廊坊市

所在区县

大厂回族自治县

名称含义

最早俗称大场,明嘉靖年间海南悉从沧州迁居该村,因其在朝为官,随者较盛,得名大厂。

名称起源

1955年,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区改名大厂回族自治县。以县人民政府驻大厂而得名。

名称历史

春秋、战国时属燕地。西汉、东汉时属幽州渔阳郡路县(后改潞县)地。唐开元四年(716),析幽州潞县东部置三河县,从此县域大部属三河县地。1952年10月,在回族聚居的三河县三、四区建立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区。1955年,在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区的基础上建立大厂回族自治县,隶属河北省通县专区。1958年年底,并入蓟县,称蓟县大厂回族自治区人民公社,属唐山专区。1961年7月,属天津专区。1962年,恢复县建制。1967年,属天津地区。1973年,属廊坊地区。1988年,属廊坊市。

大厂回族自治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