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吾峰镇

拼音

Wúfē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福建省

所在城市

泉州市

所在区县

永春县

名称含义

吾峰,古称剧头铺,别称鳌头。境内有三山,形似三龟,民谣有云:“三龟并排走,铜锣把水口。龟鳌同类,以鳌为雅;前临铜锣(山冈),当主文藻。旧时代踏鳌头而登虎榜,乘鲤舟以跳龙门”乃文明进步的象征之一,“占鳌头,树文峰”含“激励上进,追求文明”深意,故建乡时,取名鳌峰。后为书写方便,取其方言谐音,称吾峰。

名称起源

以地形及谐音命名。

名称历史

宋代至清代属民康乡常安里二十一都、二十二都;1929年4月属大同区;1942年4月建鳌峰乡;民国34年(1945年)8月属常安乡;1949年6月属第二区,同年11月1日划归第三区;1950年下半年属第八区;1952年2月属第十一区;1955年属霞陵区;1956年6月划归城关区,为鳌峰乡;1958年归并城关公社;1961年成立吾峰公社,此后辖地基本不变;1984年改称吾峰乡;1991年11月9日建吾峰镇,设林场1个,境内有1家瓷厂,1个加油站。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