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蒲窝镇

拼音

Púwō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甘肃省

所在城市

平凉市

所在区县

灵台县

名称含义

因其位于蒲河河谷之侧尾而得名。关于蒲谷,郦道元《水经注》云:“蒲水出南山蒲谷,东北合细川水,又东北流合且氏水焉”,祝世林先生在《陇山以东平凉地区南部古代地理地名探索》(《西北史地》1994年第4期)一文中考证《水经注》中提到的“蒲谷”即汉魏时期达溪河的发源地、现陇县五马山河谷。但这与蒲窝地理上相去甚远,“蒲谷之尾”中的“蒲谷”似另有所指。现在达溪河的支流蒲河古称“蒲水”,与蒲窝塬地理上相接且同为南北走向,后人猜测这里的“蒲谷”应为“蒲水(河)之谷”,即“蒲窝因其位于蒲河河谷之侧尾而得名”。

名称起源

以地理位置命名。

名称历史

1949年前为蒲窝镇;1949年后设蒲窝区;1956年撤蒲窝区归坷台区;1957年撤区并乡时分属蒲窝乡和城关乡;1958年公社化时分属百里公社和中台公社,10月撤灵台县并入泾川县时分属灵台人民公社和百里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归灵台县公社,同年12月设公社时,成立五星公社(驻四郎殿);198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更名为蒲窝公社;1983年社改乡时设蒲窝乡,2016年6月更名为蒲窝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